屬於家人之間的雙贏選擇
2013-05-01 | ◎江謝美華(沙崙信心聖經教會師母)
當我們真的可以透過對方的眼淚看到事情,當我們能了解自己所愛的人內心真實的感受,我們就會改變,我們的思維模式也會全然改變。
生日的前一天,丈夫買了一本《愛的甜點》食譜。他很貼心地對我說:「妳想吃什麼蛋糕或派?我做給妳吃,因為明天是妳生日。」
對著這體貼的問話,我竟然不是感激著領受,而是生氣地說:「你怎麼又買了一本這種書,家裡不是有好幾本嗎?」說完了這句話之後,我知道自己說錯話了,所以我很不好意思地馬上跟他說道歉。
單向批判令關係受傷
對待自己家人所做的體貼舉動,我們的回應常常不是感激或珍惜,而是不滿與抱怨。這到底是什麼心態呢?我們很容易從自己的角度去判斷別人,以為別人是這樣想。這就是「兩種選擇」的思維。這種思維很容易造成雙方無法忍受彼此之間的差異,以致於提出分手或離婚的原因。
史蒂芬‧柯維寫的《第3選擇》這本書提到的四個思維模式的轉移,很值得我們深思與練習:
一、我看見自己
生活中有很多小事發生,可能夫妻之間一個很普通的對話,最後會造成一個很激烈的爭吵。例如一位太太說:「這裡好冷。」但是先生的回答卻是:「你在說什麼啊,這裡起碼有21度。」
先生把太太認為冷的這件事,看成是對自己無能的攻擊,為了自我防衛,他乾脆貶低她的感受。
即使兩人原先都沒有要貶損對方的意思,但現在雙方都覺得受傷。太太可能會說:「我就是冷!你不覺得冷是你有問題!」「我才沒問題!妳才瘋了呢!」事情就此一發不可收拾。
我們很容易把衝突的原因歸咎給對方,其實要檢討的反而是自己。當丈夫貼心地問我:要不要做蛋糕給我吃時?我可以藉機好好稱讚他,也可以藉機貶損他。
如果我看輕他的好意而回話說:「都是你想吃的,我又不愛吃。」那麼我們也可能引發一場爭吵。我的回應將決定他以後的選擇。
愛不是感覺 乃是行動
二、我看見你
要求心愛的家人一定要變成自己理想中的樣子,無異將他們貶低為沒有生命的東西。俄國大文豪杜斯妥也夫斯基說:「愛一個人,就必須以上帝的形像來看他,而非以我所希望的形像。」
有一個孩子,從小是一個快樂、友善的孩子。但這個孩子在幼稚園裡,對每個遊戲都玩不久。醫生診斷他有一點專注力不足的症狀,但問題並不嚴重,只要運用短期、分段式的學習,還是能表現得很好。
但是這個孩子的父親卻不這麼想,他認定孩子是個不負責任的人,意志力不夠、性格有缺陷,註定這一生要失敗。果然這個孩子到22歲時,整天睡大覺,正應驗了他父親所說的,成為一個無用的人。
常聽到很多父母在別人面前貶低自己的孩子,或比較自己的孩子。其實父母當著孩子的面這麼說的時候,孩子幾乎就開始「變成」那個樣子。
每個孩子都是獨一無二的,只要父母能夠認知孩子的獨特性,孩子就能充分發揮潛能。愛,不是我們對某人的一種感覺,而是願意以一個人的本相去看他。
三、我努力瞭解你
有一個媽媽很喜歡反駁別人的話,有一次她的女兒抱怨說,別人都不喜歡她。這個媽媽很自然地反駁說:「胡說八道,這簡直太可笑了。每個人都喜歡妳。」雖然這位媽媽要捍衛女兒,但女兒可能會覺得自己的感覺簡直「太可笑了」,而且也沒有人會有興趣聽她的「胡說八道」。
我們作父母的很容易就想去糾正孩子的行為,當孩子說他討厭某某人的時候,我們就很想糾正他怎麼可以討厭別人。其實我們要做的是同理心的聆聽,了解他背後討厭的原因,再去疏導他裡面的情緒。
如同黃維仁博士所說的:「情緒是不能被壓抑的,只應被了解、標明與疏導。」當我們不了解別人內在的情感世界,我們等於對別人毫無所知。當我們真的可以透過對方的眼淚看到事情,當我們能了解自己所愛的人內心真實的感受,我們就會改變,我們的思維模式也會全然改變。
屬於「我們的」最好選擇
四、我與你發揮綜效
每一個家庭都可能碰到危機,這個危機可以讓家庭分裂、也可以讓家庭更團結。發揮「綜效」就是把「你的」跟「我的」變成「我們的」,使雙方都能變成雙贏的局面,這就是家庭的「第三選擇」。
其實這也是聖經所說的:「倘若這人與那人有嫌隙,總要彼此包容,彼此饒恕;主怎樣饒恕了你們,你們也要怎樣饒恕人。在這一切之外,要存著愛心,愛心就是聯絡全德的。」(歌羅西書四章13-14節)我認為發揮綜效的最高點就是活出基督。
當我們有基督的生命,我們就能看到自己的不足,也看到別人的長處,並且用愛去聆聽別人、了解別人。你想,這種選擇不就是最好的選擇嗎?